对于Chris Anderson的长尾,即个性小商店也可以在Internet上生存的理论,我开始有了疑问。一个郁闷的发行人抱怨说她赚的钱总是比Google可以给她邮寄支票的下限要小。并且,每当她挣到钱,Google就提高了付费的下限。[她写道:]"2004年末,2005年初当我开始使用Adsense的时候,下限是$25,当我马上就要到$25的时候,他们把下限提高到了$50. 现在我的帐号有了$45了,下限变成了$100。的确,我的站点访问量非常低,但是有多少站长正在被Google压榨?按照长尾理论的主张,Google将有千百万的未付广告费。
首先,让我们看看长尾真正的意义。简而言之,它包括两部分:A) 如果你能够大幅度地缩小生产和分发的成本,你就可以提供多得多的门类。 B) 当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和个性化的组织工具,他们就会从中获得个性化的乐趣,而不用固定在传统的畅销商品上。
长尾市场中,点击量在文化方面失去了垄断地位,因为很多小众产品登上了舞台,少数派也参与了规则。
在长尾市场,有三种基本的参与类型:消费者,聚合者和生产者(身兼三职也是可能的,他们并不冲突)。他们的主要作用为:
- 消费者(Consumer). 作用: 文化为主. 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所以即使是增长的片面的文化特质,个性化的口味也更多地被满足。
- 聚合者(Aggregator). 作用: 经济为主. 收集各种各样的产品,并且制作搜索和推荐它们的工具,从来都不是一件易事。增长的门类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需求。就如以一不能盖全一样,聚合者也不能以一个标准示人。我认为作为“赢家通吃(winner-take-all)的典型,eBay, Amazon, iTunes 和Google是一种先发优势(first-inning)。专门的小众聚合(比如垂直搜索,例如专门提供不动产服务的Zillow)正在兴起。
- 生产者(Producer). Effect: 非经济为主. 这方面我在对一篇Nick Carr的好文的答复中写道:“对生产者来说,长尾带来的利益主要不在于直接的经济收益。平均每个blog在Google Adsense上的回报会少的可笑,并且平均每个乐队在MySpace上卖出的CD也不足以收回在录制上的成本。但是整合这些小名声在其他方面很有意义。Blog是一个很好的经营个人品牌的媒体,会带来从工作机会到consulting gigs各种各样的机会,乐队的MySpace页面会带来粉丝和乐队非常看重的现场演出机会。如果从声誉而不是金钱方面来看长尾,参与者会感受到更大的诱惑力。”
所以可以答复Valleywag引述的发行人,长尾没有保证你说可以从Adsense里面致富。如果你做的事情有意义,它可以保证说你可以被更多人注意,可以拥有更多的声誉和阅读量。但是把这些非金钱财富换成真金白银还需要你自己的努力,并且你可以选择很多条路来实现(比如更好的工作或者提供咨询)。
Google是典型的长尾聚合者。通过制定最小付费门槛,它找到了一条清晰的促进长尾上的广告商、广告和广告驱动的发布者的经济发展的道路。如果这条道路不能让长尾上的发布者满意,这意味里面存在着广告网络的竞争机会,以一不能盖全。











你能在长尾中赚到钱吗?
译者: 
雷声大雨点大 大学士 | Blog
这篇说得太好了。“对于生产者(Producer)带来的价值以非经济为主”
我一直对长尾有一个疑问:以网上音乐销售为例,虽说每张不流行的唱片只销售一两张聚合起来可以给网上销售商带来利润(长尾效应),但对于每一个非主流的乐队,销售一两张唱片又能带来什么呢?
这篇文章给出了回答:“如果从声誉而不是金钱方面来看长尾,参与者会感受到更大的诱惑力” 另外,非主流乐队是出于对音乐创作和表演的热爱,而不是钱进行创作的。这,至少在这个例子里,构成了长尾的基础。
01/05/2007
happybird 童生
这篇文章就长尾经济的一些细节给了比较清楚的描述。的确,就直接经济利益而言,聚合者才是大赢家。但就如文章所说,在这个商业价值链中,缺少消费者和生产者也是不行的。那大量的利基商品生产者的利益在哪里呢?作者给出了答案::“如果从声誉而不是金钱方面来看长尾,参与者会感受到更大的诱惑力”。但我认为,作者说的还不够深入。诚然感受、热情等等这些情绪因素在创作中很重要,但如果缺乏长尾经济这样的平台,那所谓的创作成本根本就无从体现。而正是由于有了长尾经济这样的平台,所有的创作产品得以展现,有了近乎免费的宣传平台,这才有可能把产品转化为商品,给生产者获利的机会。
01/05/2007
blackbird06 童生
我觉得这篇文章不是给了一个解决方法,而是道出了大家都知道的东西。长尾市场并不是扁平的,聚合者和生产者获得的并不是一样的。作为一个生产者他也想变成聚合者,特别是如今WEB2.0的理念已经广为人知,作为生产者会想我怎么就没那么走运呢?
我知道一个例子,一个财经记者去采访一个WEB2.0创业者(BSP),临去之前他跟同事嘀咕,想当初我也为他的网站做了贡献,可我怎么没有成他那样的暴发户呢?
想让大家在长尾里赚钱是不容易的
我很感激译言这篇文章,整理了消费者、聚合者、生产者这三种参与类型的总结。关于长尾有太多的误解了,而这些误解会造成盲信和不屑的两个极端。
01/05/2007
吴拓邦 童生
还是Anderson厉害。长尾市场对消费者、聚合者和生产者带来的好处的确不一样。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世界真的是“渠道(通路)为王”。以前的渠道是国美、家乐福、各大报亭(媒体的通路),后来是亚马逊、淘宝、Google。就是所谓的聚合者吧。
物理世界的通路有限,被几个大的零售商占据,而在网络上,则是习惯养成的通路。新浪、搜狐、网易有先入为主的优势,让很多人形成了上网习惯。当然,即便你占据网上通路,但地位也不稳固,竞争者太多了。甚至有釜底抽薪的闯入者。
01/08/2007
socrates 童生
长尾中的三种角色,一般来讲聚合者会是最大的经济利益获得者,但是消费者和可以得到好处(获取:非流行而自己却是很喜欢的消费品),生产者特别是小的生产者,通过这种方式起码可以找到最大相对的消费者(尽管可能很少),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长尾的力量在于对“流行”这个垄断是一个强有力的挑战,非流行也能以最大的可能性变成流行。
01/12/2007
沈蚊 童生 | Blog
应该还有一个“路人”
01/17/2007
图书城 童生 | Blog
这篇书评写的非常好,希望能够将这篇文章转贴到图书城长尾理论的书评中,供更多人讨论,还可以让大家在购买此书时做参考。
图书城是读书爱好者的乐园,以书评社区和比价购书为核心。希望得到您的关注和宝贵意见,谢谢:)
04/2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