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已经撤销了新浏览器,周二发布的Chrome,的用户协议中的一条内容.
协议原来宣称Google拥有"对于您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提交、发布或展示的内容,其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现在Google在周三改写了协议,把这项权利还给了Chrome用户.
一位Google的发言人说过,他们的用户协议是使用了以前的版本,而这个最初的版本是有所疏失的.
最初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宣称"这是一个永久性不变更的,无需专利费,非排他性的,全球范围的许可,它许可用户复制,改编,修订,翻译,出版,公开演示,公开展出以及散发任何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提交、发布或展示的内容."
Rebecca Ward,Google Chrome的高级产品法律顾问,说之所以产生这个问题是因为Google重复使用了适用于所有Google产品的的通用服务协议版本,这么做的原因本来是"为了让用户觉得更为简单明了".
"有时候,像Google chrome这个例子一样,意味着合法的条款在针对于某个特定产品时,却可能包含了一些不适合该产品用途的内容,"她说.
替换后的修订条款宣称用户对自己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提交、发布或展示的内容"保有其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现在的情形跟去年围绕Google Docs的EULA纠纷很类似,google Docs是Google的在线文字处理和电子数据表程序.Google一开始也是宣称了类似的广泛的权利,但是逐渐地根据用户的反映改写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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