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初的马车生产商最後关门大吉、没有演化为成功的自行车生产商的主因,在於他们将自己的市场定位局限於马车生产,没有想到其实他们做的是道路交通工具生意,甚至更广义的交通工具生意。这个观点套用在铁路业也同样适用 (有人更认为,铁路业界是一些早年订立的反自行车法例的幕後黑手)。当年的马车生产商,应该明白到顾客购买马车,并不是为了马车本身,而是为了提高运输效率。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交通工具,对马车生产商来说实在百利而无一害。因此,聪明的马车生产商就应该视自行车为一个非常好的商机。不过,大前题是这些生产商一定要清楚地明白到他们做的是什麽生意。
读友们将RIAA形容为「音乐生产商」,我认为并不正确。RIAA所代表的是音乐出版与发行商的利益,和从事「生产音乐」工作的音乐家没有什麽关系。他们代表的音乐界企业,似乎相信他们所从事的是发行、推广、销售音乐的「销售音乐」生意。因此,保持不开放、完全封锁的音乐商业模式,是最符合他们商业利益的做法。不过,其实这些企业所从事的,是以音乐为媒体的娱乐事业。如果他们明白到这一点,就只会庆幸现在流行的科技,令他们的工作变得更简单。以档案分享系统为例,这个不废发行和出版商一分一毫的庞大分发和推广系统,绝对是个能够大大提高推广效率,从而在音乐会、赞助、登台、歌迷会等活动中赚钱的工具。不过,因为这些企业将他们的商业活动局限於现有商业模式的赚钱方式,所以他们选择与档案分享系统抗争。如果这些企业明白到自己从事的是娱乐事业、音乐只是提供娱乐商品的媒体,他们就会了解利用这个威力厅大的资源来分发与推广音乐的好处。
这个论点对代表电影业界的MPAA也同样适用。电影业界如果以为他们所从事的是「销售电影」生意的话,就大错特错了。人们出外看电影,是为了娱乐,电影本身只是一种提供娱乐的媒体罢。电影业界所从事的是娱乐事业,而他们近年生意下滑,是因为看电影已经变成了一个很差劲的娱乐。只着眼於「销售电影」,忘记了娱乐观众的电影业界,当然会觉得越来越难吸引人购买他们的产品。
总而言之,不明白自己从事衣物配饰生意的纽扣生产商、音乐界和电影界的情况其实一模一样。RIAA和MPAA代表利益根本就不是在与「竞争者」抗衡。他们只不过是不明白自己做的是什麽生意,所以对面前的商机怕得要死罢。











接受丰足经济的第一步:弄明白自己做的是什麽生意
译者:

jasontsui 进士
谢谢 这篇文章很好!很有启发性
07/22/2007
丛中笑 秀才
很有收获!需要把自己从事的生意、工作或事业放到“大环境”中去思考,才能抓住商机,有更大的发展。
07/23/2007
kwyjibo 进士
目前的制作公司就是以贩卖节目为生,发行商就是靠发行音像制品赚钱。在不提供新的切实可以盈利模式前,他们是不会放开既得利益的。
也许是习惯的力量,打破传统总是需要勇气的。
07/23/2007